2015年6月19日 星期五

愛德華的樹(第七章)

  我們快步穿過長廊,足音在石頭牆壁和地板之間輕輕迴盪。大教堂幾乎快建好了,我卻沒有心情觀賞教堂內部的裝潢與擺設,一心只想著不久之後將面臨的命運。男人帶著我停在一扇門前,在門上慎重地敲了兩下。

  「請進。」一個低沉的聲音說。

  男人打開門,示意我走進去,他則跟在後面進門。

  一位約莫六十多歲的男人站在房裡的窗子前。他的頭髮在陽光下閃著潔白的光澤,有著皺紋的臉上長有修剪整齊的灰白色鬍子,兩道同樣灰白的眉毛沉重地壓在明亮的雙眼上方。他雖然上了年紀,腰桿卻挺得很直,身上的衣袍質料雖好卻式樣簡樸,長袖遮住了整隻手臂,只露出雙手。他原本正透過窗戶望著窗外的景象,等到我們走進房裡,才優雅地轉身面對我們。

  我們的目光在那一刻對上。這是我第一次親眼見到他。蘭弗朗克大主教。

  我竭力不讓自己雙膝顫抖,深呼吸,挺直身子,擺出最勇敢的模樣。

  「大人,我把那男孩帶來了。」男人據實以告。

  「謝謝你。」蘭弗朗克說,「我想和這孩子單獨聊聊。你可以在房外等。」

  男人鞠躬之後走了出去,關上門,同時也阻絕了我所有的希望。要是我想逃跑,一出門就會被逮個正著。所以我只能留在原地,不自在地為自己的處境感到警張。

  蘭弗朗克望向我,灰白眉毛下的雙眼晶亮有神:「孩子,你叫什麼名字?」

  「愛德華。」

  「愛德華。」他微笑,彷彿覺得這是個極有趣的名字,「你想要吃或喝些什麼嗎?我可以請人取些乳酪或水果來,或者你想要喝一點麥芽酒?」

  「不了,大人。」我嚥了一口口水,「謝謝您的好意。」

  他把剛拿起的酒瓶放下,審視著我的臉。「很好,我想這樣比較好。我們可以直接談正事。請坐。」

  我仍然像尊石像般站著。

  「我說,請坐。」他的聲音很溫和,但任何人都聽得出來那裡頭藏著的權威。沒有人會想違抗他的命令,或提出一絲質疑。

  我找了椅子坐下。他則繞過桌子,慢慢走到我面前。

  「很抱歉我必須這麼邀請你,愛德華。希望你沒有受到太大的驚嚇。」

  「並沒有,大人。」我撒謊道。

  他似乎也不相信,但沒有戳破我的謊言。「你是個勇敢的孩子,我看得出來。或許也很聰明。讓我問你一道謎語。」他刻意停頓,讓氣氛緊張起來,「為什麼厄德伯爵要在聖奧古斯丁修道院裡製作一幅巨大的掛毯?」

  他知道!我驚愕地微微張開嘴,不知做何反應。

  他揚起嘴角,彷彿猜到我的想法:「是的,愛德華,我知道厄德在那裡做什麼。不是只有肯特伯爵才有線人,我也有我自己的方法。再說,這也不是秘密。厄德想要一幅掛毯,掛在貝葉的主教座堂裡,好向世人和國王展示他的豐功偉業。他一向如此。他讓那裡的修士幫忙,找來或許是全英格蘭最擅長針線活的女人們刺繡,自己偶爾會造訪監督。是的,我知道那裡的一切。但是我不知道你。」

  他的眼神像長矛一樣刺來,卻只威嚇性地掃過我飄在眼前的髮絲。

  「我的手下起先並沒有發現你的存在,直到他們終於注意到有個男孩每天進出修道院。你不是繡工的孩子,你到修道院裡做什麼?」

  「我幫那些修士工作。」

  「真的嗎?他們需要你幫什麼忙呢?」他注意到我正要開口,便輕輕抬起手制止,「小心點,孩子,慎選你的答案。這裡是教堂,而我是上帝的忠僕。」

  我垂下目光,為自己這麼快就屈服感到憤怒:「我幫忙製作掛毯。」

  蘭弗朗克訝異地睜大眼睛。「你會做針線活?」

  「不──別的事。我負責看掛毯。」

  他瞪著我,接著陷入沉思,一會兒之後終於開口說道:「我真不敢相信,厄德竟會找一個小男孩幫忙。」

  「是真的。」我皺眉。

  「我知道,我沒說我不相信。但這真不像厄德的行事作風。」蘭弗朗克看向窗外,之後把目光移回到我的臉上,「孩子,愛德華,告訴我:你對厄德這個人瞭解多少?」

  我挺直身子,直視蘭弗朗克的眼睛。「他是貝葉主教、肯特伯爵、孔特維爾的赫文之子、威廉國王的弟弟。他是個好人。」我驕傲地說,「我們是朋友。」

  一抹微笑在他灰白色的鬍子底下浮現:「朋友?他是這麼告訴你的嗎?」

  「沒有──」我心虛地垂下肩膀,突然感覺自己的聲音也隨之變小,「沒有,但他的確是我的朋友。我知道他也這麼認為。」

  「貝葉的厄德沒有任何朋友。他只在乎自己。」

  「你錯了。」我大聲反駁,「大錯特錯。厄德在乎他的家人、他的弟弟、他的哥哥和國王──

  我差點脫口說出他也在乎他母親。但不知怎地,我倉皇嚥下了那句話,知道自己必須替厄德保護這個脆弱的秘密。蘭弗朗克不是厄德的朋友。

  「還有土地、財富和女人。」蘭弗朗克替我把話說完,誤以為我的停頓是因為想起這些事物。他的話讓我記起母親曾說過類似的話語。不,厄德不是壞人,他們都誤會了。

  蘭弗朗克繼續說著:「身為國王的弟弟,他並不可敬。而作為一位主教,一位神職人員,他也不夠聖潔。」他將兩道灰白色的眉毛皺得更低,「厄德犯下的罪多不勝數,徹底汙衊了他神聖的職位。看見這樣一個罪人在做了那些事情之後,竟然不誠心告解、祈求天父寬恕,還繼續頂著上帝與國王的名義四處行走,就令我深感厭惡。」

  「不對,他──修士們都很喜歡他,他不是──

  「厄德利用身邊的每個人。就連你也不例外,孩子。」蘭弗朗克打斷我,不讓我有機會繼續說下去,「你不知道自己被他利用了。我不明白他為什麼找你幫忙製作掛毯。但我可以確定的是,等到掛毯完成,你就會被掃地出門。你真的天真地以為在那之後,他還會正眼看你嗎?不,你只會是個普通的撒克遜孩子。厄德會否認自己認識你,與你毫無關係也毫無交情,你的名字和面容很快也會被他遺忘。」

  「不,不對。你撒謊。」我咬牙指控。

  「我所言句句屬實。去問你所謂的朋友吧。你大可以視我為騙子,良藥一向苦口。我是在拯救你,讓你認清事實,脫離他的掌控,不再受他欺騙擺布。我本不需花時間在你身上,小愛德華,但像你這樣純真的孩子不該這麼快就誤入歧途。」

  「我不會相信你。」

  他聳聳肩:「也不要信任他。」

  門外突然響起一陣嘈雜的腳步聲與爭吵聲。蘭弗朗克面不改色,將視線移到門口。我轉過身去,確信自己認得那個聲音。

  「退後。你的主人可以在威廉面前奪走我的財產,但我仍然是國王的弟弟。現在立刻給我讓開。」
                     
  門被重重推開。厄德走進房裡的剎那,我立刻露出微笑。蘭弗朗克的手下面帶慍色地站在他身後。

  「肯特伯爵。」蘭弗朗克從容地迎接厄德,向他鞠躬問好。

  「無須多禮,蘭弗朗克。你我都知道你有多希望我失去那個封號。我只是來帶愛德華離開。」他朝我伸出手。

  「現在?」蘭弗朗克故作驚訝,「我們談得正愉快呢。」

  「我看不出來。來吧,愛德華。到外面去。」厄德將手放在我的肩上,帶我轉身離開。

  在我以為終於能鬆一口氣時,蘭弗朗克的聲音從後面響起:「厄德伯爵,我還有一個問題。」他說,「他只是個普通的撒克遜男孩,還是另一個約翰?」

  在那一刻,我清楚感覺到厄德的怒氣。他很快地收緊手,手指扣著我的肩膀,讓我隱隱作痛。接著他放開手,轉過身去面對蘭弗朗克。我以為他會斥責坎特伯里大主教,或者大吼,或者出言威脅,但厄德只是冷冷地回答:「約翰只會有一個。」


  之後我們步出房間,蘭弗朗克並沒有跟著出來。門在我們身後關上。厄德毫不猶豫地繼續按著我的肩膀,順著長廊離開。很快我們就遇見了他的侍從,而在他們之間,我驚訝地看見吉莎的身影。

  厄德放開我,走到侍從們的面前低聲說話。吉莎則跑了過來,但我只簡單回應她的關心,然後就快步走向厄德。他正要隨著侍從離開,我趕緊拉住他的斗篷不讓他走。厄德低下頭看我。

  「誰是約翰?」我小聲地問。

  他不耐煩地皺起雙眉:「愛德華,不要是現在──

  「不。誰是約翰?告訴我。」

  他抿緊雙唇,最後輕輕移開我的手,終於回答:「他是我的獨子。」

  我又驚又愕地望著他,沒料到他會這麼乾脆地回答:「你有個兒子?」

  「現在不適合談這件事。」他低聲呢喃,然後轉頭看向吉莎,「吉莎小姐,請你帶愛德華回聖奧古斯丁修道院。如果他不想去那裡也沒關係,確保他安全回家。」

  「是的,大人。」吉莎屈膝行禮。

  「謝謝你。」厄德鄭重地點頭致意,然後帶著侍從走出大教堂,翻身上馬。

  吉莎見到他離開,似乎鬆了一口氣,低頭對我微笑:「來吧,愛德華。你想要到聖奧古斯丁修道院去還是直接回家?」

  但我只是望著她,沉默不語。

  蘭弗朗克不是騙子,他只是說出了刺耳的實話。厄德不正直也不聖潔。他是主教,卻有個兒子。一個名叫約翰的兒子。



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愛德華的樹(第六章)

  當我隔天回到聖奧古斯丁修道院時,厄德已經在房裡等著我。一如往常,他坐在高背椅上,從窗外透進來的光線勾勒出他的輪廓,照亮部分的他,深色的頭髮,還有藍得發亮的眼睛。那雙永遠都在思考的眼睛。它們像深藍色的冰柱、染上夜色的長劍,隨時都能輕易刺穿你。儘管如此,有時候它們還是會像現在一樣,沉默而溫和地回望著你。

  我把抱在懷裡的籃子舉高:「我帶了一點食物,這樣我們就能一邊分著吃,一邊看掛毯。這裡有些蘋果,還有我母親做的麵包。她做的麵包一向很好吃。」

  厄德很驚訝。「你母親怎麼會答應讓你帶這些到修道院來?」他問。

  「噢,這個嘛,」我咯咯笑道,「我告訴她,這些食物是要送給我的教士朋友的。」

  厄德聳起雙眉。

  「就某方面來說,你也是教士,大人。」我解釋,「我母親覺得這是個好主意。雖然她可能以為這些是要給其他修士的,而不是貝葉主教。」

  他微微一笑,「你可以把籃子放在桌上。」

  我照做了,這才注意到總是擺著掛毯的桌上竟空空如也。我朝房裡其他地方張望,依舊沒看見掛毯的蹤影。

  「我們今天沒有要看掛毯嗎?」我困惑地問。

  「暫時沒有。」厄德說,示意我在他面前的椅子坐下,表情十分慎重,「我想先和你談談別的事。關於我的家人。」

  「我知道你的家人。威廉國王是你的哥哥。嗯,我是指,同母異父的哥哥。」

  厄德點頭。他從籃子裡挑出一塊麵包,拿在手裡端倪了會,接著優雅地撕下一小片,放進嘴裡咀嚼。

  我也拾起一顆蘋果,重新坐回我的老位置上。一個徘迴許久的問題突然從我嘴裡冒出:「威廉國王也和你一樣有雙藍眼睛嗎?」

  「不。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有時它們看來像即將放晴的天空,有時則像暴雨將至。」

  那聽起來就像足以匹配這位國王的眼睛。

  威廉國王在七歲那年成為諾曼第公爵。當他的父親指定他為繼承人時,有些貴族不願看見一個年幼的男孩如此位高權重,派人趁著半夜暗殺他。他們失敗了。刺客的匕首並沒有刺穿在床上熟睡的威廉,反而殺死了躺在他身旁的同伴。

  我曾聽鄰居們談論威廉國王的出身,他們會用刻意壓低的氣音叫他「雜種」和「私生子」。當我詢問父親時,他立刻皺起眉頭,要我解釋自己從哪裡聽來這些。最後他嚴肅地看著我,要我保證絕不會學著其他人這麼稱呼國王。「為什麼?」那時的我這麼問道。父親於是告訴我一則從法蘭西流傳過來的故事:當威廉國王還是公爵時,曾率兵來到敵人城下。敵軍叫他「雜種」,把皮革掛在城牆上,嘲笑他的母親只是一位製革匠的女兒。「等到威廉公爵攻下那座城之後,你知道他做了什麼嗎?他把那些人都抓起來,然後砍斷他們的手腳。」我父親一邊說著,一邊握住我的手,「我們的國王不喜歡別人嘲笑他的出身。現在你明白了嗎,愛德華?」

  我啃了口蘋果,在腦海裡勾勒擁有深灰色雙眼的國王形象。或許他長得和厄德很像,但是更高大,也更強壯。

  「順帶一提,如果你想知道的話,」厄德說,「我母親有五個孩子,但只有我的眼睛是藍色的。」

  我屈指算數,「如果扣掉國王和你……這表示你還有三個兄弟姊妹?」

  「我母親生下威廉後嫁給孔特維爾的赫文──也就是我父親。我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之後我有了一個弟弟,叫羅伯特。兩個妹妹,艾瑪和茉蕊。還有兩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威廉有一個妹妹,阿德萊德,但她和我們沒有血緣關係(註1),所以我認為她不算。」

  「那羅伯特現在在哪裡?」

  「不像我,大多數時間他都待在諾曼第。」

  「你們很親近嗎?」

  「在我們還沒有這麼多責任之前,沒錯。我們在童年時期相當親密。」

  「你的父親,他也住在諾曼第嗎?」

  「他過世了。」厄德平靜地說,「就在你誕生那年。」

  「噢。」我咬了咬唇,「那你的母親呢?」

  那雙深藍色的眼睛突然變得黯淡。有段時間他沒有說話,抿起雙唇,最後才緩緩開口答道:「很久以前,她就離我們而去了。」

  「你一定很想她。」我小聲地說。

  「是的。」厄德嘆了口氣,往後靠在椅背上,「許多人說我長得像她。我有她的眼睛。」他試著對我揚起嘴角。

  我輕輕回以微笑。那是雙非常好看的眼睛,我相信他的母親肯定也是個美麗的女人。

  繡工工作時喜歡閒聊,講一些街坊流傳的故事。有次,她們提起威廉國王的母親。萊烏,一位製革匠的女兒。據說年輕的羅貝爾公爵在城堡上俯瞰領地時發現了她。萊烏正在幫父親替皮革染色,光著雙腳,來回踩在皮革上。她注意到公爵的目光在自己身上逗留,為了吸引他,刻意將長裙撩得比平常更高一些。這個方法奏效了,羅貝爾派人護送她到城堡裡,讓萊烏成為他的情婦。因為身分差距,他們不能結婚,但萊烏為羅貝爾生下一個孩子,他唯一的兒子,唯一的繼承人:威廉。

  「請幫我謝謝你母親。」厄德突然說,又撕下一小塊麵包,「她做的麵包很好吃。」

  「我會的,大人。」

  「很好。」他望向我,露出一抹決定與我共謀的微笑,眼裡閃爍著男孩般的頑皮,「記得告訴她,這是修士對她廚藝的真心讚美。」

  我忍不住笑了。「噢,別擔心。我絕對會的。」

  之後,厄德說了許多威廉、羅伯特和他之間的事,還有他的過去。他們兄弟三人從過去就一直支持著彼此,也信賴彼此。厄德還很年輕時就被威廉任命為貝葉主教。而在國王決定出兵英格蘭時,厄德立刻資助了一百艘船,羅伯特則資助了一百二十艘船。他非常擅長說故事,每個字句、每個描述都讓我彷彿身歷其境,看見他是怎麼度過童年、怎麼學習各種知識,又是怎麼成為一位騎士。我很驚訝他從前也喜歡爬樹,雖然那是在他還很年幼的時候,但仍讓我突然意會過來:他曾經也和我一樣,是個喜歡遊戲和故事的小男孩。

  直到有人在門上敲了兩聲,厄德才停下來。

  「請進。」他喊道。

  開門的是那位曾在下雨天和厄德交談的老修士。他朝我輕輕點頭微笑,然後轉向厄德:「大人,是時候替您取掛毯過來了嗎?」

  「喔,是的。」厄德似乎這才意識到時間的流逝,「的確是時候了。謝謝您的提醒。」

  我從椅子上跳下來,「我能跟著去嗎?」

  修士向厄德露出詢問的表情,後者輕輕點頭:「當然,我想不到什麼反對的理由。」

  「那麼,大人,」修士問,「我們該拿哪一部份呢?」

  「威廉、羅伯特和我坐在一起的部份。」厄德回答,然後將目光移向我,「愛德華認得出來。別擔心,他會找到它的。」


  自從那天之後,我便沒再見到厄德。

  六天已經過去了,他似乎打定主意不繼續造訪聖奧古斯丁修道院。修士和繡工都說他們不知道厄德在哪。他只送了信表示自己必須離開。「或許他回去多佛或諾曼第了。」他們說。

  我開始懷疑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或說錯了什麼話,惹他不高興。即使其他人都向我保證厄德會離開絕不是我的錯,也沒有讓我更好過。無論如何,他不該就這麼不告而別,我還以為我們是──

  一根細長的木棍朝我的上臂揮來,立刻把我敲回現實。「噢,那很痛耶!」我抗議道。

  「抱歉,」我弟弟說著,放下木棍,「但你得專心,愛德華。你看起來有心事的樣子。怎麼回事?」

  「沒什麼。」我伸手揉揉我的上臂。

  「你又在想你的謎語了?」

  「差不多是那樣。」

  「先把謎語放一邊,好嗎?」他提議道,接著壓低聲音說:「你知道,我一直想告訴你,有個人盯著我們看好一陣子了。在那裡。」

  我順著他的目光看過去。在來來往往的行人間,有位長著茂密鬍子的中年男人看著我們。他很高大,臉上飽經風霜,衣服簡單樸素卻不破舊。

  「你認識他嗎?」我弟弟小聲地問。

  「從沒見過。」我說,微微皺起眉頭,「說不定他根本不是在看我們,只是正好望著這個方向。」那個男人轉向別處張望,接著就走了。「看,我就說吧,沒什麼大不了的。」

  於是我們又開始玩遊戲,不斷用木棍敲擊對方或彼此手中的木棍。在這裡,你一抬頭就能看見還在重建的大教堂,在灰色的天空下,它彷彿一塊塊聳立的深灰色巨石,俯視著正在玩耍的孩子們,看他們如何大笑、大叫,互相追逐打鬧。

  等到我覺得時間差不多了,便把木棍交還到弟弟手裡。「你這麼快就要走了?」他問。

  「我還得去聖奧古斯汀修道院。」

  「又是那裡!那些修士真的很喜歡你,對吧?」

  「是呀。」我答道,盡量不讓他看見我失落的眼神,「現在去找其他人玩吧,你可以痛宰他們。」

  他露齒一笑。我弟弟總是聽我的話,這次也不例外。很快我就獨自走在前往聖奧古斯丁修道院的路上。雲層已經逐漸散開,一道道陽光從雲朵之間透出來,灑落在房屋和街道上。或許今天厄德就會回來了,我這麼告訴自己,打起精神繼續往前走。

  一個高大的黑影突然擋在我面前,我來不及停住腳步,一頭撞了上去。「非常對不起,先生。」我急忙往旁邊讓步。

  但那個影子也跟著我移動。一隻大手按住我的肩膀。我抬頭看,發現是那張飽經風霜的臉,不禁吃了一驚。

  「你必須和我走,孩子。」那個男人的語氣溫和中帶著嚴厲,或許嚴厲佔的份量更多,「我的主人希望能見你。」

  我想要往後退,卻發現自己無法移動腳步。他的手抓得很緊,就像咬住獵物不放的獵犬牙齒。「你的主人是誰?」我警戒地問。

  那人注視著我的臉,然後移動視線,望向遠處的大教堂。看見這個動作,好像有人往我的胸口重重打了一拳,讓我無法呼吸。

  他不需要說出他的主人是誰。我知道那個名字。

------------------------------------------------------------------------------------------------------------------------
 1:諾曼第的阿德萊德(Adelaide of Normandy),是諾曼第公爵羅貝爾一世與萊烏或其他女人的女兒。這裡將阿德萊德設定為征服者威廉同父異母的妹妹,因此和厄德沒有血緣關係。


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大憲章:跨越八百年的歷史對話(下篇)

上一回,我們對簽署大憲章的歷史背景有了初步的認識,本篇則對於1215年《大憲章》(Magna Carta)本身的條文內容與其揭示的法律概念做進一步的說明。

1215年頒布的《大憲章》條文目的大致可分類為以下五種:

1. 保障教會的自由。

§1 …the English Church shall be free and shall have its rights entire and its liberties inviolate…(英格蘭教會應是自由的,享有充分的權利,自由不受任何干涉。)

2. 尊重貴族的權力,明文訂定封建體制應有之規範。

§12 …for ransoming our body, for knighting our eldest son, and for once marrying our eldest daughter; and for these purposes only a reasonable aid shall be taken.(只有在為贖還國王本人、為王長子之封爵士儀式,以及王長女的第一次嫁禮時,國王可以取得合理數目的金錢援助。)

3. 賦予城市居民自由貿易與自治之權。

§13 And the city of London shall have all its ancient liberties and free customs, both by land or by water. Besides we will and grant that all the other cities, boroughs, towns, and ports shall have all their liberties and free customs.(倫敦城無論在陸地或水域上,皆享有其昔日的自由與關稅制度。而且我們也應讓所有其他城、市、鎮和港口享有自由和關稅制度。)

4. 徵稅應得大會議之同意。

§12 Scutage or aid shall be levied in our kingdom only by the common counsel of our kingdom…(在王國內徵收金錢必須透過貴族議會決議。)

5. 不得隨意拘捕貴族及人民。

§39 No freeman shall be captured or imprisoned or disseised or outlawed or exiled or in any way destroyed, nor will we against him or send against him, except by the lawful judgment of his peers or by the law of the land.(不得隨意捉拿、拘禁、取締、放逐或傷害任何人。除非當地法律允許或受到同等地位之人的合法判決,否則不得派遣軍隊攻擊。)

6. 確立共同法的基本原則,例如:法院召開地點、罰金的範圍、公平審判原則。

§17 Common pleas shall not follow our court, but shall be held in some definite place.(共同法的法庭不應隨著朝廷移動,必須在固定的地點舉行。)

§20 …for a grave offence he shall be amerced according to the gravity of the offence, saving his contenement.(犯了大罪的人應按照罪行的嚴重性繳交罰金,但必須確保他的基本生存。)

§40 To no one shall we sell, to no one will we deny or delay right or justice.(我們不得出賣任何人,或拒絕、延遲任何人接受法律公道與正義的審判。)

條文內容與法律概念 

《大憲章》主要目的是回復原先的封建關係及保護教會,但在時間的遞嬗中,逐漸演化為日後英美法系中諸多基本法律理論的來源。

(一) 確立共同法訴訟的基本原則:

原先亨利二世創立巡迴法庭,作為封建法庭的上訴法院,以取得地方封建事務的管轄權和特定案件的終審權。但是巡迴法院的審判地點和時間充滿不確定性,使得訴訟當事人的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第17條規定國王法庭應於特定地點召開,而不隨國王或巡迴法庭的移動而有所不同。規定法庭起訴的令狀或判決書應規定一定之金額,而非如市場商品任意販賣,使得法庭的利用變得明確而便利。

(二) 人身保護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大憲章》中人身保護的概念,大致上由第38條與39條兩條文構成。內涵為任何自由人在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或是未依據法律程序之規定,不應被任意逮捕、拘禁、審訊、起訴、驅逐或處罰。這項概念之所以重要,在於開啟對人身自由保障以及正當法律程序規定之先例。

(三) 公平審判原則:

《大憲章》第40條揭示了法院審判公平的概念。法庭審判應公平對待每一個訴訟當事人,不得因當事人的身分、階級、或是財產而有所不同。

(四) 罪刑相當原則:

在大憲章第20至22條中,規定對不同身分的人,即自由民、隸農、商人、貴族和教士,有不同的處罰範圍。處罰應以其所觸犯的法律及程度作為衡量標準,不得違反法律,作出超越其罪刑傷害的處罰。

以自由民為例,其罰金之額度不能超過使其難以維生之程度;對商人而言,其處罰不得擴張到其所販賣之貨物;對隸農而言,則不能任意剝奪其農作物。第21條及第22條,也明文規定同樣的法律概念適用於貴族及教士,但是有更多的配套規定,諸如對貴族的指控,應要由其同位階之貴族提出。

小知識──英格蘭除了有《大憲章》,還有你所不知道的《小憲章》!

相較於《大憲章》在歷史上的光彩奪目,小憲章所受到的注視便顯得黯淡無光,但此二者在英格蘭的歷史上各有其重要意義。大憲章與小憲章之名出於西元1217年,誠如前述,由於約翰王事後並未承認西元1215年所頒訂的大憲章,西元1217年其子為求王位統治的穩固,才再次確認大憲章。當時頒佈的詔令共有兩個,一是《大憲章》,另一則是《森林憲章》(拉丁語:Carta de Foresta,英語: Charter of Forest),而前者篇幅較長,故稱為「大」憲章,後者內容較少,則稱為「小」憲章。 


                                        

                                       (《森林憲章》,圖片來源:http://goo.gl/jLKXSW)

《森林憲章》的內容是以王室森林的利用和保護為中心。在中世紀,森林中所藴涵的林木資源和林間野獸具有相當重要的經濟價值,此外王室森林亦可作為貴族遊獵的場所。因此,為保護王室森林能為王室所支配,《森林憲章》設計了一套完整的森林法庭程序處理相關案件。基本上,《森林憲章》可是為一種統治者為求經濟資源,而以法律形式加以實現。

2015年4月26日 星期日

愛德華的樹(第五章)

  「你知道厄德嗎,母親?」

  「誰?」母親沒有轉過身來,繼續在紡織機上忙碌。

  「厄德。孔特維爾的厄德。」我傾身靠在桌上,這樣就能離她近一點,並且提高音量,「你知道他是誰嗎?」

  母親皺緊眉頭。「肯特伯爵。」她用手指拂過排列整齊的線,調整其中一條,「你為什麼要問呢?」

  「只是好奇。」我將麵包湊近嘴邊,咬了一口。

  「修士們和你提到他嗎?」

  「他們提過。他是國王的弟弟。」

  「他不是什麼好人,愛德華。」她轉過頭來看我,眼裡帶著擔憂,「厄德伯爵很邪惡。」

  「怎麼樣的邪惡?」

  母親將雙手往裙子上抹了抹,「他什麼都要,土地、金錢、權力,更多的土地、更多的金錢、更多的權力。他非常貪婪,我懷疑他有什麼東西不想占為己有。」她走到桌前為自己倒了一杯水,「厄德伯爵和他的朋友四處為國王搜刮英格蘭的財物,放任他們的士兵欺壓我們,尤其是女人。許多女孩逃進修道院當修女,不是因為信仰虔誠,而是害怕法蘭西人侵犯她們。」

  「也許……」我不確定地捏著手裡的麵包,「也許他們不是全都這麼壞。」

  「也許。但你的哥哥會死,就是因為那些法蘭西人。」她盯著杯子裡的水,好像能從倒影裡看見那個她仍然記得、我卻幾乎沒有印象的男孩,「而我永遠不會原諒他們。」她緊緊捏住杯子,像是掐住某個人的脖子那樣。

  我放慢咀嚼的速度,有些不安地回望著母親。她看向我,眼神終於變回平常溫柔的模樣,重新展露微笑,伸手揉揉我的頭髮。

  「現在喝水吧。」她說著,把杯子放進我手裡,「別讓修士們久等。」


  在奧古斯丁修道院裡,我們不只欣賞掛毯,厄德也會告訴我許多有趣的故事。它們多半來自法蘭西,來自海的對岸。從厄德口中,我聽說了一位名叫羅蘭的騎士,他效忠查理曼大帝,驍勇善戰,與基督徒軍隊一起對抗異教徒,最後英勇地戰死。

  厄德說,十年前在黑斯廷斯,為了激勵法蘭西人的士氣,他們讓一位歌手走在軍隊的前頭,演唱頌揚羅蘭的詩歌。

  「或許我們當初應該唱貝奧武夫的故事。」我說,「貝奧武夫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大家都知道他殺了一個怪獸、怪獸的母親,還有一隻龍。」
  「龍?」厄德揚起嘴角,「但我以為你們才是龍。」

  我愣了一會。「我們是嗎?」

  那天,他讓我看了繡有哈羅德國王死去情景的掛毯。紅色的龍被高高舉起,像旗幟一樣在空中飄揚;金色的龍則落在地上,幾乎要被法蘭西人的戰馬踐踏。

  金龍就是哈羅德的象徵。

  「你們的祖先喜歡白色的龍。」厄德說,「你聽過白龍和紅龍的故事嗎,愛德華?那個故事屬於一則傳說,而那則傳說屬於一位名叫亞瑟的偉大國王。」

  「比羅蘭或查理曼大帝還要偉大?」

  「噢,這我可說不上來。歌手傳唱他們的故事,而亞瑟是歌手口中永恆的君王。」

  我點點頭,挺直了身子坐正,準備聽另一則故事。

  在那位名叫亞瑟的國王的傳說裡,曾有一位先知,叫安布羅斯(註1)。有天,安布羅斯被帶到沃蒂根王面前,為他解決高塔不斷倒塌的謎團。這位先知準確地說出了答案:原來是因為兩隻龍在地洞裡不停爭鬥。一隻是白的,另一隻是紅的。

  「安布羅斯向沃蒂根王預言,紅色的龍將擊敗白色的龍。」厄德說,「他的預言最終成真了。」

  「所以你們是紅色的龍?」我問。

  「不。」他回答,「亞瑟王才是紅色的龍。」


  我喜歡這些故事及謎語。它們聽起來既熟悉又陌生,就像一個嶄新卻似曾相識的世界。有些人物在母親的故事裡被描述了無數遍,但我時常從掛毯裡重新認識他們。有些故事和母親說的很像,有些卻不太一樣。我不知道誰對誰錯,也許這就是猜謎好玩的地方。

  當答案永遠無法揭曉,謎語就變得更加令人著迷。


  如果厄德不需要我,有時我不會急著離開,而是待在繡工們工作的房間,坐在桌旁,看她們埋頭刺繡。

  繡工熟練地用針引導染過色的絨線,慢慢為畫在布上的線條底稿賦予色彩。這些圖樣所用的顏色多半和我印象中的不同。雖然我從沒看過法蘭西人的船,不知道它們是否真的如此鮮艷又五彩繽紛,但我相當確定自己從沒見過藍色或黃色的馬匹。

  還有樹。我看見好多好多棵樹,由各種不同的顏色交織而成。它們彎彎曲曲
,長得奇形怪狀,一點也不像我認識的樹。吉莎說這些樹除了裝飾之外,還可以替故事分段。

  我在掛毯上也看見平日熟悉的動物,像是狗和鳥,以及神話裡才有的角色,譬如飛龍。但有些是我叫不出名字的。吉莎的母親──她們叫她伊迪絲──教我如何分辨牠們,很快我就認識鴕鳥、獅鷲和其他神奇的生物。

  「這裡面到底有多少動物?」有次我忍不住問道。

  「太多太多了!」吉莎高聲說道,那時她正在為一位英格蘭貴族繡上頭髮,「我們大約有三十多隻狗,將近兩百匹馬和五百多隻飛禽走獸。」

  「那有多少人?」

  「六百多人。」吉莎的母親回答,「幾乎都是男人。」

  我只找得到三個女人。在愛德華國王臨終時,待在他身旁的是伊迪絲王后(另一個伊迪絲,不是吉莎的母親)。母親曾說,愛德華國王在病榻上將王國交付給哈羅德,同時囑咐他照顧伊迪絲王后。這位王后不久前過世了,威廉國王親自安排葬禮,將她葬在她的丈夫身旁。

  另一個女人站在門框下,旁邊則是一位看來像是教士的男人,不知道為什麼,他將手放在女人的臉上。最後還有一個女人,在法蘭西士兵放火燒毀村子時,帶著孩子慌亂地逃出已經著火的房屋。

  這個情景讓我的胃往下一沉。

  我沒有問繡工這兩個女人是誰。相反地,我把問題留給厄德。當我們再次見面時,我首先問起那位站在門框下的女人:為什麼她和教士待在一起?為什麼教士的手要放在她的臉上?

  「那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厄德這麼回答。他看起來有點疲累。「你只要知道這跟哈羅德和他的誓言有關就行了。」

  「那麼那個逃出屋子的女人呢?她是一位母親嗎?」

  厄德一定聽出了我聲音裡的緊繃。他移開原本撐著頭的手,將視線轉向我,表情有些凝重。「是的。」他說,「我和修士當初討論時,覺得加上平民的反應會更生動。怎麼了嗎?」

  「你們燒了她的屋子。」我瞪著他。但他不為所動。

  「戰爭就是這麼回事。」

  「這不公平。」我說。

  「戰爭本來就不公平。」厄德聳聳肩,「有天你得學著了解,世上並非每件事都是公平的。」

  我從原本坐著的位置上站起來,轉身往房外走。

  「你還不能離開,愛德華。」他在我背後說道,「你要去哪裡?」

  「回家。」我冷冷地說,將手伸向門把。

  「那讓你想起了一些事情,是吧?」

  我的手雖然已經握住了門把,卻遲遲沒有打開門。「是的。」我回答,過了許久才轉頭看向他。厄德仍然坐在椅子上,兩隻手端正地交握,銳利的藍眼睛凝視著我。

  「是的,大人。」我輕聲說道,「我曾經有一個哥哥。但我如今已經不太記得他了,只有隱約的印象,一些零碎的畫面,時而清晰,時而模糊。我記得他有金色的頭髮。母親非常愛他。」

  厄德微微鬆開眉頭。「到這裡來。」他說,伸出一隻手。

  我猶豫了會,但他的手依舊停在那裡,意思相當堅定。最後我還是走向他,但小心地隔了一小段距離。厄德對此沒有表示什麼,只是將手重新放回椅子的扶手上。

  「他在你幾歲時離開的?」

  「大概四、五歲的時候。」我回憶道,「他生了一場重病。我那時年紀太小,不了解這些事。但我的父母心都碎了。父親說這是上帝的旨意。母親卻不這麼認為。」

  我就此打住。厄德沉默地望著我,用眼神示意我繼續說下去。

  「她認為這是你們的錯。」我終於還是說了。

  厄德似乎不怎麼意外。他近乎無法察覺地輕嘆了聲,然後有些無力地揚起嘴角:「我想,我現在沒什麼資格說:這不公平。是不是?」

  「就像你告訴我的,世上不是每件事都公平。」

  「學得很快,愛德華。」他說,「不過,我記得在黑斯廷斯之役後,威廉帶著軍隊來到坎特伯里,這裡的居民記得從前北方人的掠奪,所以選擇開城投降。你的家人曾在別處遇見縱火燒毀房屋的士兵嗎?」

  「我不知道。」我有些心虛地小聲回答,「或許我母親曾經有過和那個掛毯上的女人相似的遭遇。」

  厄德望向擺在桌上、我們原先要看的掛毯,陷入沉思。當他再度開口時,他的聲音竟出奇地溫柔:「回家去吧,去找你的母親。好好陪著她。今天的故事說得夠多了。」

  「我明天還是會來這裡,大人。」我提醒他。
  
  「我知道。你是個信守承諾的孩子。」他點頭。於是我小心翼翼地鞠躬,朝房門走去。在我要踏出門的剎那,厄德輕聲叫住我:「愛德華。」

  我轉過身來,納悶著他想要說什麼,望向那雙逐漸變得友善的藍眼睛。

  「我會為你哥哥的靈魂祈禱。」

 ------------------------------------------------------------------------------------------------------------------------
1:中世紀作家謝菲在《不列顛諸王史》(Historia Regum Britanniae)中借取9世紀時,尼尼奧斯(Nennius)所著之《不列顛史》(Historia Brittonum)內的角色安布羅斯作梅林的藍本。